慈善总会会长在“中华慈善论坛(2023)”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今天,“中华慈善论坛”在美丽的*隆重召开。在此,我谨代表中华慈善总会,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慈善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向对举办本届论坛给予大力支持、精心安排的*省和*市党政领导以及省市两级慈善会的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本次“中华慈善论坛”是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地方慈善会举办的第*届论坛活动,每次论坛不仅为各地慈善会加强沟通协作搭建了平台,也为全国公益慈善领域交流思想、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创造了良机,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论坛在*举办,具有特殊的意义。*是著名爱国企业家、慈善家*的故乡。*年*月,***总书记在*考察时,专门来到由*创办的*博物苑,对*兴办实业、教育和公益慈善事业的事迹给予高度评价,称赞*是“我国民族企业家的楷模”,号召全社会传承和弘扬*的家国情怀、实干兴邦和社会责任等优秀品质。*还有民政部支持下、*市主办的首家国家级慈善专题博物馆——中华慈善博物馆。*年*月,*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建设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向爱向暖、向上向善”的全国闻名的“慈善之城”。举办这次论坛,既是全国公益慈善领域的理论研讨和慈善工作的经验交流,也是*“慈善之城”的样板展示。下面围绕论坛主题,我以“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题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依法治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慈善领域法治建设。从*年国务院出台第一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再到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长期实践表明,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完善慈善事业法制体系,坚持走依法治善、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道路,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法者,治之端也。”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立良法、谋善治。***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年,全国人大高票(*.*%的赞成票)通过慈善法。它以法律形式拓展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和领域,明确了慈善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慈善捐赠等具体问题,建立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初步构建了我国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实现了加强慈善制度顶层设计、规范慈善活动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可以说,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不仅使我们党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也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
二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制度之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心问题是制度和治理的辩证统一。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看,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都是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法治”优于“人治”的根本之处在于,法治是“规则之治”,即通过既定的客观规则,而非仅靠个人的主观意志、权力或权威,来凝聚人心、规范社会、促进发展。可以说,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能够为包括慈善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可靠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发展预期。在我国,发展慈善事业不仅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在法治轨道上为慈善组织、慈善捐赠人、慈善受益人、慈善信托参与人、慈善信息平台和广大志愿者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一套稳定、规范、系统、协调的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参与慈善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的活力,进而实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善、实现良法善治,为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最可靠、最稳定的制度保障,是在慈善工作领域将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中国特色的“中国之治”、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是依法治善能够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远的创新动力。从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和一般规律来看,凡是顺利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国家,都是通过法治的力量推动生产关系变革、促进社会分工、协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实现创新发展的国家。在慈善领域,依法治善也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度环境下,慈善事业能够更好地固本培元,有效遏制“诺而不捐”“诈捐”“骗捐”等危害慈善公信力的行为,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正能量;另一方面,在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下,慈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将更加丰富多彩、灵活高效,一些新的手段、载体、途径将应运而生,推动慈善事业行稳致远。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公益慈善的表达形式进一步丰富,慈善活动的时空格局进一步拓展,慈善事业的参与门槛进一步降低,各方主体日益分化、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日益复杂,如果没有法律法规对网络时代参与慈善活动的有效协调、合理定位、依法规范,我国的互联网慈善不可能蓬勃发展,更不可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近年来,通过民政部指定的*家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每年增长率都保持在*%左右,*年募集善款近*亿元,截至*年*月,累计逾*亿人次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募集善款达*亿元,互联网慈善不仅成长为重塑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格局的关键力量,也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修订慈善法是依法治善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得契机
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推进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伴随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慈善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各界有关修订慈善法的呼声日盛。近年来,***总书记多次就包括慈善法修订在内的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为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指明了方向。*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慈善法执法检查,*年正式启动了慈善法修订工作。*年底,慈善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今年内再次提交审议,明年正式出台。修订慈善法,不仅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把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完善慈善事业顶层制度设计、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推进慈善治理现代化的难得契机。
第一,修订慈善法是推动慈善事业更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需要。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发展慈善事业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强调“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明确把慈善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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