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汇编(38篇)
目录
1.“您的廉洁提醒到了,请查收!” 广播电视台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4
2.【廉“节”提醒】廉洁过元旦 清风迎新春 6
3.【廉洁提醒】佳节廉洁,过节不失节 9
4.廉洁过节提醒 11
5.元旦、春节“两节”廉洁提醒 13
6.元旦、春节过廉“节”提醒 15
7.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纪律提醒 17
8.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19
9.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21
10.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请全市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查收 23
11.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25
12.元旦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27
13.:发出廉洁提醒 确保廉洁过节 29
14.街道纪工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 31
15.市纪委监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提醒 34
16.市司法局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36
17.县: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38
18.县纪委监委〖廉洁提醒〗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温馨提醒 40
19.县纪委监委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42
20.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45
21.银行分行提醒元旦廉洁过节 47
22.春节将至,这份“廉洁过节小提醒”,请查收! 49
23.春节廉洁提醒! 51
24.风清气正迎新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53
25.廉“节”提醒 55
26.廉洁过节提醒 57
27.廉洁过节提醒函 59
28.廉洁提醒:清风迎新春 廉洁过“双节” 61
29.两节将至,纪委监委这份温馨提醒,敬请查收! 63
30.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节前廉洁提醒 筑牢纪律防线 66
31.新店乡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67
32.元旦、春节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69
33.元旦、春节廉洁提醒 71
34.元旦、春节廉洁提醒 73
35.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你有一份廉洁过节提醒,请查收! 75
36.元旦春节廉政提醒 77
37.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节前廉洁提醒 严防节日腐败 79
38.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元旦春节廉洁提醒 81
“您的廉洁提醒到了,请查收!” 广播电视台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拒腐戒奢辞旧岁,廉洁勤俭迎新年。在2023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按照台党组的要求和部署,现对全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严禁酒驾醉驾等。
二、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
三、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四、大力整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和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
【廉“节”提醒】廉洁过元旦 清风迎新春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博山区纪委监委提醒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清风正气,一以贯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起势关键之年,是实现“3510”发展目标、绘就“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发力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是回应群众期待、弘扬务实作风,保障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举措。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围绕中心工作,从责任、作风、纪律角度切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监督,扎实开展“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集约节约使用公款等专项整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负起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层层传导压力,倡树“三提三争”,以赶早的心态、提速的姿态、追赶的状态,推动各项工作快突破、快见效。
二、加大监督检查,深入纠治“四风”。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把握节点期间“四风”问题发生规律和特点,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决克服疲劳厌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紧盯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领域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排查治理民生领域“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严肃查处贪占挪用、吃拿卡要,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等问题。要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聚焦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跑到下级单位“蹭着吃”等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岁末年初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严查快办,从重处置,彰显纪律规矩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营造清明清朗的氛围。
三、保持高压态势,提升治理成效。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线索,精准定性量纪,严肃查处问责,不断提高纠治“四风”工作水平。坚持党性党风**一起抓,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要着力强化“不敢”的震慑,加大察访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综合运用**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要扎紧“不能”的笼子,对反复发生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督促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筑牢“不想”的堤坝,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到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带头改进作风,切实管住身边人身边事,增强担当精神和实干精神,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廉洁提醒】佳节话廉洁,过节不失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盘龙法院党组提醒广大干警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恪守规矩底线,确保廉洁过节。
一、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
全院干警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禁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报销,严禁快递收送礼、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酒驾醉驾,管住手、管住身、管住心,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踩“红线”、筑牢“防线”。
二、勤俭文明,弘扬清风正气。
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倡导勤俭节约,推动移风易俗,杜绝婚丧假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抵制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
三、落实责任,共倡廉洁之风。
分管院领导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带头防治,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不收礼、不吃请、不搞特权,管好人,带好队伍,以上率下释放整治不良风气的强烈信号。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警示提醒,加强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干警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院干警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廉洁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督察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让我们严守法纪底线,共倡廉洁之风、筑牢廉洁之堤、确保廉洁过节,衷心祝愿盘龙法院全体干警及家属身体安康、万事顺意、阖家幸福!
廉洁过节提醒
在春节到来之际,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锦秋街道纪检监察工委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春节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各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树立新风正气,预防和抵制“节日腐败”,形成“头雁效应”;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要持续贯彻落实关于群众平安出行、抓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机关干部要做好日常值班值守工作,严明值班值守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问题发生。
二、严守纪律底线、强化廉洁意识。
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做到“十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礼金、微信等“电子红包卡券”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
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将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对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对假期值班值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街道的风气风清气正。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严查快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责任。
最后,值此新年到来之际,恭祝全体党员干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元旦、春节“两节”廉洁提醒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拒腐戒奢辞旧岁,廉洁勤俭度新年。元旦、春节将至,局机关纪委向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向严于律己、勤勉廉洁的党员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廉洁文化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局机关纪委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局直属各基层党组织要统筹抓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相关工作,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机关纪委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防范工作失责失察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2022年12月30日
元旦、春节过廉“节”提醒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四风”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享乐奢靡问题;严禁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苗头倾向;严禁“突击花钱”、套取经费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严禁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派任务、频繁要材料、同一内容会议层层套开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市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监督、加强民生保障监督、监督保障城市运行和市场供应、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纪问责、纠治节日“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应急值守情况,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四不两直”、联合督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治麻痹松懈、作风漂浮、失职失责等问题;对照重要岗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约谈提醒;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信访举报,以及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和有关重要情况,坚持快查快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纪律提醒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廉洁过节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弘扬清风正气,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高档烟酒茶、名贵特产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吃公函”、组织或参与小区“一桌餐”、“豪华年夜饭”等;
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四、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土特产等;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元旦、春节将至,在这个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舞钢市纪委监委现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申“十个严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积极营造廉洁和谐、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2.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高档酒水、有价证券、电子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或“酒前”违规收受、“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4.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老板宴请;
5.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违规借用车辆;
7.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8.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参展等各种名义借机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具体检验,坚守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部署安排。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松懈松劲,不降调变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节日期间多发易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强力执纪、严肃问责,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
节日期间,舞钢市纪委监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崇廉尚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提醒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烟酒、名贵特产等礼品,以及购物卡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礼金;
2.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相互宴请、公款私请、公款大吃大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搞“酒杯中的奢靡”“牌桌上的腐败”或在机关内部食堂违规聚餐以及违规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4.严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
9.严禁参与赌博、酒后寻衅滋事、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损害公职人员形象行为;
10.严禁在节日期间落实值班值守及外出报备制度不到位以及在优化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发挥作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携手营造廉洁和谐、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节日氛围。
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请全市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查收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元旦、春节将至,金昌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规矩,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廉洁自律当好表率,携手营造风清气正、勤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党的二十大号召全党同志务必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走好新的赶考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发挥作风建设“领头雁”作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破除纪律作风顽瘴痼疾,以上率下守好“考点”。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始终牢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弘扬时代新风,认真答好元旦春节期间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在细、实、严上狠下功夫,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准确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深化普遍发生、反复出现问题的整治,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
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元旦、春节将至,在这辞旧迎新、欢乐祥和的节日里,我们特发出廉洁提醒,提醒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坚决做到: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或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
严禁以年终考核、督导检查等名义对相关单位吃拿卡要,随意摊派任务;
严禁酗酒滋事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浓浓节日祝福,殷殷廉洁寄语。让我们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的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时时警钟长鸣,处处廉洁自律,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X
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办
2022年12月30日
元旦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元旦即将来临,廉洁提醒牢记心间,提醒就是关怀,严管就是厚爱。
为深入贯彻中央、中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纠治“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杨陵区法院就严明元旦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特别是收送礼、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
四、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八、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清正廉洁记心中,纪律底线莫放松,勤俭过节树新风!杨陵区人民法院温馨提醒您: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要求。
:发出廉洁提醒 确保廉洁过节
“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带头做到‘十个严禁’,切实守好党的二十大以来的第一个节点。”元旦将至,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向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发出“十严禁”廉洁提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深化运用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严查快办等方式,紧盯“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化整治,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聚焦“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扛牢主体责任,既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节日期间各种歪风邪气,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同时,为有效形成震慑,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
“纠治‘四风’问题,需要久久为功。我们重点对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检查。”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连日来,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四个综合监督单位涉及的文艺活动项目、福利发放、节假日值班安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精确研判的基础上从严执纪,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该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分析综合监督单位易发频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公车管理、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联合监督单位组建节日正风肃纪督导组,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带电”“长牙”,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元旦期间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街道纪工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
全街道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春节将至,值此佳节来临之际,街道纪工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严于律己、勤勉廉洁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拒腐戒奢辞旧岁,廉洁勤俭度新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街道纪工委向全街道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一、坚决扛起责任,纠“四风”树新风
全街道各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盯工作任务,细化落实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各党组织“一把手”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正风肃纪有关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廉洁自律,守牢底线红线
全街道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吃喝和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地机构违规就餐;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用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存在餐饮浪费行为。
三、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正风肃纪
街道纪工委将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聚焦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聚焦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精准发现问题。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街道纪工委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提醒
殷勤元旦日,朝夕又明年。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严明纪律红线,严防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内部食堂等场所聚餐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等违规问题出现。
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节点”为“考点”,扛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带头纠正“四风”顽瘴痼疾;要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崇廉尚德,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释放查纠“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坚持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对“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市司法局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全局各级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
元旦、春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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