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社会治理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县立足对标全省一流的目标定位,把成立运行县、镇(街道)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作为省“1+4”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关键抓手,打造集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行政问效于一体的基层治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一体化、系统应用实战化、网格治理精细化、治理效能优质化,完善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协同高效的新型基层治理形态,县域智慧治理、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信息互联一体化
数据基础是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根本,数据信息之间是否形成有效协同的关系,是影响基层数字化治理效能的关键变量。我县通过打造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各种数据和信息的链接、整合与共享,消解多元主体间数据壁垒和数字鸿沟,弥补了传统治理模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缺陷。
(一)破解治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结合县域实际,拓展“1+4”一体化平台功能模块,优化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功能,全面对接整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智慧园区、渔船监管、燃气卫士、防汛预警、“12345”政务服务热线、疫情防控等平台,集聚各方数据资源,搭建“一网统管”总平台。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做到“一人采集、各方应用、全网关联、联动处置”,实现各类数据“一次采集、按需共享、网上流转”,加快建设县级网格化社会治理公共基础数据库,推动社会治理“一网全面覆盖、信息流转闭环、多线协同发力”。
(二)破解部门数据壁垒问题。制定出台《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平台工作考评办法》《县12345在线平台绩效评估标准(试行)》《县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各镇(街道)分中心、各相关部门平台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职责,建立县综合指挥中心与各镇(街道)、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横向多维协同、纵向三级联动、深向垂直贯通的数字政府体系。持续推进各类监管平台和数据资源(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构建覆盖广泛、统筹利用、标准接入、灵活服务的数据运用体系,分级分类设置管理权限,从源头和过程上管控信息安全,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视频、热线、网格等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共享。
(三)破解指挥调度滞后问题。依托纵向贯通各镇(街道)、横向联通各部门的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协调职能部门与各镇(街道)联动,限时有效解决各镇(街道)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在应急处突时,通过综合指挥平台实现远程可视化指挥调度,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现场执行人员的工作效率。完善“县级统筹调度、镇级属地管理、县镇两级联动”模式,建立“一号受理、一体派单、联动处置、反馈报告、督查督办”联动处置机制,创新“受理—上报—流转—处置—反馈—核实—评价”七步闭环工作法,使治理主体实起来,充分保障县、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调度高效顺畅,实现多部门14大项1216小项事件自动智能分类和秒级流转,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工作流程全程留痕,确保平台汇聚的各类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
二、坚持一线导向,实现系统应用实战化
在社会治理具体实践中,我县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覆盖,充分发挥现代技术优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到高效便民。依托数字化平台实行网上流转,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处理各种事项,数字赋能权力规范,始终推动基层干部心在一线、身在一线、干在一线,时刻在群众身边做好服务。
(一)推动审批服务在一线落实。从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以综合指挥平台为支撑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着力破解服务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痛点”,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依托“智慧**”移动端App、“**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搭建线上线下审批平台,推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模式,实现群众办事“一网通办”。以权力下移为手段赋予基层行政机构权力,将100项县级权力事项下放乡镇,把权力尽量集中到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第一线,集中到服务效能最高的审批平台。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同权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不断丰富“远程不见面办、窗口刷脸办、自助终端办、为民中心办”的“四位一体”审批场景。目前,居民和企业可在镇级为民服务中心任一窗口享受“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推动为民服务中心向村(社区)延伸,2023年以来累计线上办理社保医保证明、再生育许可、养老金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等便民服务事项13.2万余件,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
(二)推动执法效能在一线检验。组建11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全面梳理县、镇两级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县级执法力量和9个部门135项行政处罚权下派各镇(街道),再造程序清晰、标准规范的工作流程,突破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构建县、镇两级执法联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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