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汇编(18篇)
目录
1.让**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2
2.聚焦“三常”提升**学习教育“含金量” 5
3.**学习教育当“正心”“立志”“修身” 8
4.以“沉”克“浮”让**学习教育“步履不停” 11
5.**学习教育要“条条记心”“例例在目” 14
6.**学习当以“三戒之境修身立行” 17
7.以“纪”字打底用“学”字当头 20
8.学纪步步“牢纪在心”守纪时时“提示在线” 23
9.点亮**学习教育“三盏灯”照亮“赶考路” 26
10.**学习教育当“增定力、明眼力、添魄力” 29
11.**学习教育要学在“时时、事事、处处” 32
12.于“方寸”之间为**学习教育赋能 35
13.下足三个功夫解锁**学习教育“一”字密码 37
14.**学习教育要从“问题”入手 40
15.**学习教育要“纸上学、身上照、事上见” 43
16.**学习教育须在“行”上“见真章” 46
17.上好“三堂课”推动**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49
18.让**学习教育“书韵飘香” 52
让**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亦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坚守的总规矩,是共产党人永葆初心使命和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政治保障。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于心、践于行。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自己的血脉中、铸入自己的灵魂里。严明的**,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在党的纪律建设强有力的保障下,我们党从一个最初只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成为中华民族的坚强领导核心。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古往今来,为官从政都有自己的“规矩”和“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一以贯之地心存“戒惧”、信守“戒条”,筑牢纪律“防线”和思想“堤坝”。***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明确,是开展好此次**学习教育的根本思想武器,必须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加深对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要着力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聚焦“全面学”“学系统”,注重“联系学”“学深入”,既要从总体上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切实把**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和强大动力。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的纪律规矩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红线”“底线”,是每一个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的“带电的高压线”。唯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方能自净其意、自严其身,方能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党员干部必须经常性、习惯性地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与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这样方能灵魂不被“俘”、思想不被“腐”、气节不被“劫”、情怀不被“盗”、意志不被“屈”、干劲不被“懈”,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开展**学习教育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要以猛药祛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做人为官处事尺度,树立良好家风家教。党员干部唯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用权“方向盘”把好,廉洁“安全带”系牢,方能真正实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做出贡献。
聚焦“三常”提升**学习教育“含金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党员干部要聚焦“三常”,常修为学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高**学习教育“含金量”,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常修为学之“道”,在常学常得中筑牢坚定信仰,争做严守政治纪律的“明白人”。***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我们党新时代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为学之“道”,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做在经常,做到静下心来学、潜下心来思、沉下心来悟,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常学常新,常学常进,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在**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常思贪欲之“害”,在常思常悟中汲取奋进力量,争做严守组织纪律的“老实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之一。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必不可少,我们要对照《条例》边检视、边整改,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举一反三,不断端正自身态度、摆正自身位置,要进一步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廉、以案说责”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以及参观廉洁教育展馆等方式,吸取反面典型的惨痛教训,自觉以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为标杆,正衣冠,端品行,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不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自觉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警醒自我,明规矩、知底线,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
常怀律己之“心”,在常修常炼中书写实干担当,争做严守廉政纪律的“清白人”。修身之要在于严以律己、严格自律。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判断力和决策能力,使他们在复杂环境中也能明辨是非、坚守原则。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联系实际、融入实践。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既要忠于党的事业,又要清正廉洁,更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党员干部要树牢实干意识,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锐气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以行动彰显实干,以实干扛起担当,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有效解决矛盾问题,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学习教育当“正心”“立志”“修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开展**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广大党员干部需认真学习《条例》,将其作为言行举止的标尺准则,不逾矩方能从心所欲。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党员干部当正廉洁之“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党员干部的成长不知凝聚了多少人的培养心血和自己的努力。修炼廉洁之心,大而言之是要不忘党和人民的培育之恩,自觉在岗位上克己奉公,竭力为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小而言之是要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家庭负责。司马迁曾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老子却说,“见欲而止为德。”名利如枷锁,不慎则坠渊。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浚则滔天。广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党员干部理当学会守清苦,耐寂寞,控躁动。若能做到清心寡欲养性,清淡之食养身,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常守做人之德,勤建事业之树。守正廉“心”,既是一种党员的本分,更是一种人生智慧。
“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党员干部当立廉正之“志”。***总书记曾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告诉我们,应该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方能奠定“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不要百姓半元钱,原非异事;但问一官两千石,所造何功?”权力是柄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党员干部应该抛弃这些名利,坚守精神家园,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人品上多加锤炼,在工作上多做贡献,在服务群众上多下苦功,在洁身自好上保持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清白做人,公正做事,廉明做官。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在后面,通过为人民服务获得人民的认可,来实现物质价值所衡量不了的人生价值。
“旌廉以廉寡,树碑励贪夫。”党员干部当修廉政之“身”。作为党员干部,最初的选择非常重要。总书记曾提到,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好的理想和愿望要有实践上的意义,就要以相应的权力为保障,但当官不能成为敛财的手段,不想用自己的才华为国家和人民效力的党员干部就不是好干部。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第一次”,遏住“萌芽时”,才能防止“破窗效应”。党员干部当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和诠释人民公仆的含义,将勤政务实作为工作导向。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宗旨和原则。
古语说: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而腐败践踏法治、扭曲规则、破坏公平,败坏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员干部的人生就如同“一袭白袍”,新衣服污染了,怎么洗都难以恢复原来的样子。所以要珍惜自己的名誉、人格、形象。既要谨防白袍点墨,更要守住井底之泉。
以“沉”克“浮”让**学习教育“步履不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此次**学习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沉”克“浮”,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理论学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在**学习教育中“步履不停”。
以“沉吟章句”克“浮光掠影”,让理想信念在深思细悟中“不停步”。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总书记强调:“加强**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不难发现在各类违纪案件中,许多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往往始于对规矩的破坏和对纪律的违反。部分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党规**的理解“浮于表面”,未能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往往难以抵挡各种诱惑,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紧扣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这个重点,做到原汁原味读、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在深学细悟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以“沉谋研虑”克“浮浪不经”,让忠诚干净在歪风邪气中“不让步”。***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通过“以案四说”专题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沉舟破釜”克“浮语虚辞”,让责任担当在守正笃行中“不止步”。“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总书记曾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最终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党规**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严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时刻用党的纪律对照检查自己。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带头贯彻、全力遵守纪律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践行党规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并积极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学习教育要“条条记心”“例例在目”
当下,各级**学习教育陆续启动。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治党管党的基本尺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安排,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为主线,坚持“条条记心”“例例在目”,谨防“轰轰烈烈走过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上紧思想“发条”,避免“蜻蜓点水”,强化教育引导,在培根铸魂、凝心聚力上“深思一步”。开展**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以学习实施新条例为契机,逐项逐句分析,深刻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面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点,真正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要充分运用各类传媒平台,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广泛传播条例的主要内容,使条例精神深入人心。
认真学习“法条”,避免“浅尝辄止”,严密组织实施,在清单管理、深入推进上“快走一步”。在全党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缺乏深入学习和理解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系统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掌握党规**知识。针对**学习教育形式单一、成效不显的问题,要创新**学习教育方法,采取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互动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提升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针对明知故犯、有违纪行为的问题的党员干部,应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形成有效震慑。
付诸具体“事例”,避免“形式主义”,精准跟踪问效,在抬高标杆、增强质效上“多干一步”。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必须和实践相结合。**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和工作绩效。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应加强实践应用。要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应将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与推进工作实施结合,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将**学习教育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与自身修养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实现言行一致,通过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并带动身边工作人员,形成全体遵守纪律、共同维护纪律的良好环境。
牢记警醒“案例”,避免“拖泥带水”,常态巩固提升,在深度融合、推动发展上“增强一步”。要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将**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全面接受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要将条例学习实施视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自觉遵循条例规定,做到内心认同、行为践行。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和抽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要强化建章立制,加强**学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梳理总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强党性、真抓实干开新局,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学习当以“三戒之境修身立行”
**学习是一场修身立行,是一场政治觉醒,一次灵魂洗礼,一场关于“戒惧、戒尺、戒条”的深度探索。***总书记深刻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戒惧”与“自警”同步、“戒尺”与“自省”同向、“戒条”与“自律”同行,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坚持“戒惧”与“自警”同步,把理想信念的“基石”打得更牢。古人云:“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戒惧”它并非简单的恐惧,而是敬畏之心的体现。经验表明,明白越是“功成名就”越应该保持谨慎戒惧是一回事,在大事小情上自觉做到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是另外一回事。***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从而更加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让**成为关键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警醒自我的“清醒剂”。
坚持“戒尺”与“自省”同向,把行稳致远的“步子”迈得更实。心有戒尺方得始终,行有所止方可致远。戒尺,不仅是衡量事物的标准,也是自我反省的工具。***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戒尺的存在,使我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坚守底线,在面临挑战时能保持定力,在追求目标时能持之以恒。因此,党员干部要“三省吾身”的自觉去审视检修,时时抢占政治信仰的“制高点”,让正确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占据思想阵地、主导思维方式,在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的内心装一把度量的戒尺,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防微杜渐上不舍尺寸之功,敢于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敢于亮出削铁如泥的锋利宝剑。
坚持“戒条”与“自律”同行,把共产党员的“名片”擦得更亮。“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这就警示我们,纪律就是一套“戒条”,不容触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要深知**就是“戒条”,更是工作的准则、行为的规范,摸不得、也碰不得。***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因此,党员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火炉效应”,通过因违纪违规所生成的“烫”的记忆和条件反射,促使我们自觉对纪律规矩像看待火炉一样心生畏惧,以“人不可以无纪”的案例来警示自己,促使我们学会“限制自己”,善于“克制自己”,不愿去随意碰触。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慎权、慎独、慎微、慎友,严格用政策、纪律、法规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
以“纪”字打底用“学”字当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同志应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摆正心态、主动投入,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在学**中筑牢“忠诚心”,做严守政治纪律的明白人,铸就“臣心一片磁针石”的信仰之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此次修订《条例》对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政治底线,加强对**规律的学习,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地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条例》,以**为“镜”,经常对照查摆,看看自己是否能守住纪律和规矩、是否能坚守初心和信念,而不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对党章**一知半解。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守住政治原则,守好组织纪律,永远爱党、信党、护党,成长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学**中涵养“敬畏心”,做严守廉洁纪律的清白人,锤炼“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的坚韧品质。《菜根谭》中有云:“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敬畏即尊敬、畏惧,是对待万事万物的一种态度。心有所为方能行有所止,严以修身方能严以律己。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方能为大公、守大义、求大我,始终将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纪、明纪、守纪、用纪,严格按照党章**约束自己,将**国法作为心中的“规矩”、手中的“戒尺”,在权力面前头脑清醒,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把好干事创业的“方向盘”,喷洒廉洁从政的“清醒剂”,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如此才能行稳致远。
在学**中锤炼“百姓心”,做严守群众纪律的贴心人,塑造“国以民为本”的崇高情怀。“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民心的底线,破坏**终将失去民心。党员干部代表党和国家的形象,党员违法违纪必将损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违纪党员实施**处分应当坚持**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摒弃私心杂念,通过学习党的理论和法纪法规,把**学习成果融入为民服务的实践中,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而不是“造势一方”,要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确保人民利益不受侵犯,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纪步步“牢纪在心”守纪时时“提示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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