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数字经济法治人才培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伴随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法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日渐凸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数字法学,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统计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24年数字经济法治人才培养推进会,这是一次聚焦时代脉搏、展望未来的重要会议。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全球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影响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同时也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我想就“深刻认识数字经济对法治人才的需求”这一主题,与大家分享几点思考。
一、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是对时代需求的积极响应,更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新兴经济形态,其快速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能够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制定与完善,有效应对数字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正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助于引导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法治人才还能在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数字经济在带来便利与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能够提升法律在数字经济领域的适用性和执行力,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升国家竞争力。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提升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法治人才,能够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增强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养具有法治精神、法律素养和数字经济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能够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加强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数字经济法治人才队伍。
二、准确把握数字经济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现实挑战
数字经济是基于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形态,随着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其知识内容的扩张与更新速度呈现出指数级的飞跃,大幅超越了现有人才培养方案的革新步伐及教育者适应这一进程的能力。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劲驱动下,数字经济法治已经成为一种迫切的时代要求,它不仅是经济、科技和法律的深度融合,而且体现着数字经济时代法治实践的主要方向。特别是随着新兴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及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数字经济正在向更深层次的数智经济转型,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量。数字经济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德法兼修,科技赋能主动适应数字经济时代需求,掌握金融学、会计学和大数据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财经政策法规,能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然而,针对兼具数字技术理解与经济法治素养的高端人才培育目标,我国当前法学教育还面临着诸多复杂且紧迫的挑战。
法学教育在新技术与新经济交叉性教学资源方面整合度不高。法学教育纳新和自变能力不足,总体呈现保守的特征,学科孤岛化明显,学科内部讲究“专业槽”。这不仅减缓了法学对新知识、新技术吸收的速度,也影响了其解决跨领域问题的能力。除了融入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中的定量研究方法,法学教育和研究还需积极回应机器学习、数字孪生、平台治理、算法歧视、数字金融监管等产生的新型社会关系。对于这些新问题,法学教育面临既有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积累不足的困境,如何让大多数属于文科生的法学学生能够亲近和理解这些新兴的交叉学科知识和规则体系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
数字经济浪潮下法学教育面临教学资源不适配问题。虽然近年来数字法学的学术研究已有较大进展,但是如何将学术研究成果提升和打造成为共识性的教材体系仍面临诸多困境。当前,新技术与经济、法律交叉融合的教材明显缺乏,特别是缺乏直接针对数字经济,具有相对完备知识结构的体系化教材。与传统法学学科体系不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生产要素的价值实现和分配机制,客观上要求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各类法律规制体系予以回应并重构。如何在既有的法学学科知识体系基础上,面向数字生活的法律化和法律生活的数字化两种发展趋势,有效吸纳经济与科技领域的多元知识结构,重绘多层次的知识图谱,进而发展出一个蕴含独特理念的新知识体系和教材体系,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数字法学教育面临如何变革传统教学模式,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难题。数字法学教育不仅是教育手段的智能,更重要的是致力于促进个体智慧的全面成长与提升。针对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原住民,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能力与智慧的培养,而非知识的传授和讲解。一方面,法学课堂要积极拥抱数字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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