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交流发言:党员干部要永怀敬畏之心勇担时代重任
***总书记指出,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行有所止,方能行稳致远。《论语·季氏》有言:“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畏是指心存忧惧,是害怕。敬畏之心是一种既敬重又畏惧的心理。“畏”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既是处世之道,也是安身立命之本。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处在人生的“拔节孕穗期”,也是干工作、出成绩、创事业的黄金期,需要始终涵养一颗敬畏之心,自觉把讲规矩、守底线作为练好内功、提升修养的重要内容,做到敬畏党,敬畏法律,敬畏人民,筑牢思想防线、守住政治阀门,心有所“畏”,勇毅笃行。
一要敬畏“党”,筑牢信仰之基。“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清以对己,就是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立”起来。理想信念是“总开关”,动摇不得。“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存敬畏则心有忠诚,在建党百年的今天更是如此,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弄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些根本问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履行自己的职责,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和党内生活淬炼,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及时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二要敬畏“法”,守住权力底线。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时刻牢记对党和人民的承诺,对得起职责和党徽,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勇担当善实干,勤政廉政为民,用实际行动筑牢廉洁奉公这条底线。要自觉涵养法治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执行党规**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时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面对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围追堵截”,务必树牢红线意识,不碰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不逾公与私的“警戒线”,多看“前车”之辙,多读“悔恨”之言,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三要敬畏“民”,永葆为民初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为人民谋福祉”的杨善洲,还是“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为民解难”的廖俊波,都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作为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党的宗旨,把为民造福、为民谋利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心上事”当成自己的“上心事”,从心底里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敬畏人民给予的权力,努力在经济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干出人民认可的事业,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敬畏体现的是一种为官态度与为人境界。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才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就不会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失方向、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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