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委编办“四字诀”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委编办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将法治化思维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不断提升全县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念好“学”字,营造法治氛围。持续推进内部集中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个人自学、科室互学、逐字逐句诵读等方式加强对新出台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学习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及县委党校相关培训班上做好条例及“四个办法”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树立法治理念,发挥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化管理的“领头雁”效应,形成法治管理共识。
二、突出“查”字,筑牢法治篱笆。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力度,强化机构编制法制化意识。主动适应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要求,努力夯实实名制数据基础,积极对接全省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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