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委编办把好“三个抓手”全面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为深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委编办以贯彻条例、编制清单、监督检查为抓手,全面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打造“法治编办”。
一、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培养法治思维。一是开展内部培训。组织全办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贯彻执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二是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开展专题辅导报告会、发放学习手册、公众号推送相关文章等多种方式宣传讲解《条例》精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三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将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使法治思维植根于每一个机构编制工作者头脑之中,推动“学法、懂法、用法”成为机构编制干部学习新常态。
二、以编制清单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依托编制“三张清单”,为依法行政提供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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