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国有企业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强调“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应紧密联系实际,把风腐同查同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坚持“双向发力、一体推进、系统施策”,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坚强保障。在此,我就国有企业风腐同查同治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以案纠“风”警钟长鸣,持续释放从严强烈信号
腐败往往是“四风”从量变向质变转化的结果。以案纠“风”就要深入把握由风及腐的内在规律,认清不正之风走向腐败问题的演进轨迹,以案为鉴明辨是非、知错知止,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筑实夯牢纠风防腐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从典型案例看教训。从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很多问题是从作风“小节”失守开始的,最后逐步蜕化变质、腐败堕落,反过来又进一步破坏所在地区、单位的风气和政治生态。深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就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受警醒,认清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自觉纠正“企业特殊论”“经营需要论”等错误认识,牢记党章面前一律平等,党纪面前没有例外。要坚持多角度多层次深刻吸取教训,从背弃理想信念看思想作风滑坡的严重危害,增强坚守初心使命的强烈自觉,发自内心用党的创新理论“补钙壮骨”;从任性用权看工作作风失控的严重危害,牢记公权姓公不姓私,始终做到依法治企、依法用权;从贪图享乐看生活作风失防的严重危害,高度警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影响,自觉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纯净个人的生活圈、朋友圈;从家风败坏看家风家教失范的严重危害,自觉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重家风、重家教,以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影响和带动亲属子女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
从纪严于法悟本质。作风问题的本质是党性问题,腐败的本质在于权力的滥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洞悉管党治党的内在规律,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既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所决定的,又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要教育引导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纪严于法的重要性,深刻感悟党纪严于国法既是约束又是厚爱,自觉强化党性锤炼,不断纯洁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处理违纪问题的操作指南,又为党员干部开列了“负面清单”。结合典型案例,要对照“六项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法必始于破纪,从而发自内心敬畏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从薄弱环节抓预防。国有企业经济活动链条长、层级多、规模大,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特点突出,廉洁风险点比较多。以案纠“风”就要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认真分析涉案人员由风及腐的破防处、转折点,有针对性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在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上狠下功夫,斩断作风问题向腐败问题发展的链条。要举一反三查找公司治理、经营管控、权力设置、审批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完善治理、健全制度、规范流程、集中整治等,规范权力行使,强化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压缩自由操作空间。相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对非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相对薄弱,应结合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探索加强非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既符合市场化要求又有利于消除廉洁风险,防止因为组织管不到、党纪够不着而出现盲区和死角。
二、由风挖“案”顺藤摸瓜,精确打击形成有力震慑
不正之风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由风挖“案”就是从作风问题的表象切入,见微知著、抽丝剥茧,及时查处隐藏在不正之风背后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加强问题线索甄别。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无小事”的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高度重视、仔细甄别有关作风建设的问题线索,不因“问题小”“信息少”而有所忽视,严格按规定程序分类管理、转交转办。即便不作为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材料,也不能轻易放过其中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开展二次筛选。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防止和克服“等客上门”“点菜上桌”的惯性思维,主动加强与企业审计、法务、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注意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干部考核、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中发现风腐交织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来自职工群众的监督,经常下沉基层、走访调研,运用公众号、小程序等拓展线索来源途径,采取“纪检+工会”等工作模式及时发现职工身边的不正之风,揪出损害职工利益的蝇贪蚁腐,以实际行动鼓励职工勇当不正之风“吹哨人”。
客观全面分析研判。推进由风查腐,关键是对涉及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反映、问题线索做出准确分析研判,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工作可从时、事、地、人四个方面来把握。“时”,即看问题发生的时间是平时还是节庆假日,是偶尔一次还是频次较高,并与本企业特定时间阶段经营重要事项、被调查人的履职行为联系起来分析;“事”,即看反映问题与调查对象岗位职权的关联度,所涉及其他人员的身份以及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具有利益输送的潜在动机与现实可能;“地”,即看所反映问题发生的具体环境与场合,是否有超出一般作风问题范畴的异常现象;“人”,即看涉及人员与调查对象的自然关系,是否存在亲属、上下级、老乡、同学、战友等特殊背景,相互关系的亲密程度、认识交往的时间跨度等。这四个方面的因素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合并分析比对验证。作风问题之所以能够向腐败转化,权力运行往往是其中的结合点,应始终把调查对象在特定时间和特定事项的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与作风问题结合起来综合分析研判,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循迹溯源纵深突破。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既看违规吃请(请吃)、接受健身娱乐安排、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现象,又要核查有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搞利益交换等贪腐迹象,深挖隐藏在所谓“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既看不顾实际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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