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创新编制周转管理激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一池春水”
为破解编制资源“部门化”、编制管理“碎片化”“粗放化”等问题,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创新出台了《海曙区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办法(试行)》,在完成事业单位清理整合规范工作后,为进一步加强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做到“管住”与“管活”相结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在“统”上下功夫,强化编制宏观调控。树牢全区编制资源“一盘棋”意识,坚持总量控制、严守底线,除新成立新增固定职责任务较多、按规定接受政策性安置对象的事业单位之外,原则上不再核增无使用期限的事业编制。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强化统筹调配,做强编制“增量”,将事业单位改革、机构撤并、职能转变、清理规范等过程中核减和上收的事业编制周转使用,打破编制和职数核定后“一定终身”模式。同时,对周转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全区每年核定发放的数量不超过周转编制总量的三分之一。
二是在“管”上出实招,规范编制审核流程。将周转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统一管理,单列统计,每年定期办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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