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办法》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H
H
为落细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中存在的标准依据缺乏、方法手段单一、沟通协商困难的现实问题,提升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坚持标准化理念、规范化要求、系统化思维,制定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办法》,着力推进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
一、坚持标准化理念,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依据。根据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细化明确机构设置和编制、职数配置的标准和依据。在机构设置上,明确单设机构必须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原则上在机构改革后的总量内按“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置或调整,与其他机构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一般不单独设立,超过机构限额的不得设置。在编制配置上,根据机构承担职能、在编人员岗位职责任务饱和度、编制数量横向比对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编制,明确新增固定职责较多的机构可核增固定编制,新增阶段性任务较多的机构可配置周转编制,职能弱化任务减少的、岗位职责任务饱和度及编制使用绩效低的、横向比对编制数量偏多的不得核增编制,根据实际收回空余编制。在职数核定上,分类明确区级部门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层职数,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股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有据可依,增强了审核论证工作的说服力。
二、坚持规范化要求,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程序。规范机构编制审核论证程序,审核论证工作严格按照初审、论证、审核三个步骤进行。机构编制事项的初审,根据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依据标准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的要求进行,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不受理,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ongxiezuo.com/2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