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委编办“三个强化”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以来,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委编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夯实责任,严格程序,狠抓落实,通过“三个强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
一、强化“硬”的基石,健全工作统筹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制定了《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编办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程序,确保工作质量过实过硬。二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创新“3个1”模式,即制定一个权责清单、出台一个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承诺告知,推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法制化。三是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生动局面,提高管理效能,压实压紧责任。该办部署推进乡镇改革验收工作,反复深入全县12个乡镇,盯好每一项指标,落实每一项政策,确保改革基础硬、成效好。
二、强化“严”的标准,注重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一是严把政治关,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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