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明确“三张清单” 提升机构编制动议论证规范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保护区党工委、姑苏区委编办坚持制度为先,制定出台《姑苏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办法(试行)》,以“三张清单”为核心内容,切实保证各动议调整事项合法、合理、合情。
一是明确“动议范围清单”,立足实际着力解决“调整什么”。列明5个方面可动议范围和具体事项,引导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现有机构编制配置和职能履行现状,先行对是否属于机构编制调整可动议范围、调整内容有无必要性进行初步自我盘点检视。在动议产生原因上,总结归纳包括上级党委、编委有明确要求的、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需进行相应配套改革的情形,各单位从自身职能运行发现机构体系与形势任务不适应不协调,亟需调整解决的情形,以及人民群众或相关单位反映强烈的情形等。在动议具体事项上,进一步明确细化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内容,涵盖机构设立调整、职责调整、人员编制职数调整等12个子项目,使可动议事项更加条理化、直观化。
二是明确“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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