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基固本 立梁建柱——济南市章丘区扎实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
去年以来,济南市章丘区委编办认真贯彻上级编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安排部署,在扎牢监管基础、拓展监管路径、丰富监管主体和强化结果运用上下功夫,搭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体系,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推动政府部门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运行更加高效、履职更加到位。
一、构建“一个体系”,按图索骥评履职
章丘区充分发挥清单制度的基础性、精细性、约束性等功能特性,对“三张清单”再次归类、梳理和完善,建立“三维坐标系”式清单管理制度体系,以此为核心和基点精准发力,对机关职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一是划分“责任田”,做好“内部”监管的基础。聚焦部门主责主业,指导各部门开展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将部门职责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固定到各个工作岗位。全区37个党政部门194个内设机构形成岗位规范工作流程595个,明确好“耕田人”,形成了可追溯、可监督的履职体系,实现部门职责运行标准化、高效化。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做好“外部”监管的基础。召开权责清单梳理系统操作培训会,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部门权责事项再次梳理,将部门“三定”职责与权责清单事项、承担相应事项的内设机构一一对应起来,确保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明确“楚河汉界”,做好“边界”监管的基础。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对由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的政府职责事项厘清履职边界,明确职责分工,编制了《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边界事项69项,确保准确监管。规范属地管理,界定县乡职责。明晰“属地管理”“属”到哪一级、“管”到哪些事、“理”到谁的责,对104项县乡事项明确100项由区直部门承担主体责任,4项由镇街承担主体责任,确保精准监管。明晰审管职责边界。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印发《章丘区政府部门审管职责边界清单》,纳入审管职责边界事项180项,明确审批服务部门与17个区直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规范监管。
二、畅通“三条路径”,多管齐下聚监管
监管路径是落实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章丘区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差异、运行实际和公众感知,开拓监管路径,因时因事开展监管。
一是开展专项监管。对于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安排部署任务的部门,实行源头介入,注重过程监管,从部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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