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三举措”全面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地成效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按照“编制就是法制”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全面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地成效。
一、印发实施方案,加强《条例》理论学习教育
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县领导干部、编委会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切实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上来,强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基本遵循的重要认识,不断提高运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组织学习培训12次,其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次、党校领导干部培训1次,县委编委集体学习1次,县委编办集中学习8次,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到何坊街道开展集体培训1次。
二、制定规则细则,维护《条例》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制定了《中共惠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惠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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