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2023年一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汇编
(45篇)
目录
1.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
2.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XX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3
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监理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16
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19
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5
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气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7
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0
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4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37
1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40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42
1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46
1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48
1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52
1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56
1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62
1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66
1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69
2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2
2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5
2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78
2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2
2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6
2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89
2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94
2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97
28.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1
2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105
3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08
3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1
3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4
3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117
3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19
3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21
3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123
3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125
38.关于2023年度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133
39.关于2023年建筑工程第一季度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39
40.关于2023年建筑工地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 142
41.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45
42.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49
43.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52
44.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56
45.关于2023年一季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160
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13号)要求,近期,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检查政府网站312个,占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总数的100%。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省政府部门网站51个,市政府部门网站190个,总体合格率100%。本季度共收到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73条,涉及10个地区和18个省政府部门,有关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认真核实、处理,按期办结率为100%。
共检查政务新媒体2712个,其中,省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96个,市(州)政府及其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724个,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012个,乡镇、街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780个,占全省在国家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总数的100%,总体合格率90.8%。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平台作用不断显现。一是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准确。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围绕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六新产业”、加快建设“四新设施”等方面,及时组织发布重要政策、工作举措、取得成效等信息,打造整体联动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为助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扎实推进,“吉林省畜牧业局”网开设“金融和科技‘两翼’”专题,以视频、图表等形式,集中发布金融、科技支牧的有关政策。各地医保局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参保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注意事项等信息。二是办事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吉事办”移动端新增法律服务专区及省直公积金预约功能,可提供在线预约服务。三是网络互动渠道更加畅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调查征集栏目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等多种方式接收网民提交的信息。“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第一季度开展调查征集6次,每次征集活动结束后均发布意见反馈情况。“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重新设计规划意见征集栏目,将征集信息的公告、正文及解读、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进行页面整合,方便公众阅读。“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等50个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28个省政府部门网站实现对简单常见咨询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积极探索应用创新,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一是完善全省统一用户中心功能。目前,松原、延边、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区域内的县(区)长信箱已完成对接。用户登录后可“一站式”查看相关留言及答复情况。二是持续推进政策直达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政策直达机制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政策直达平台服务水平,一季度,共发布核心条款75条,点击量93万人次,共收到留言55条,部分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作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重要参考。三是探索政策服务新形式。长春市聚焦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过程中难点问题,搭建“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推进惠企惠民政策“一站”汇聚、“一键”匹配、“一网”通办,着力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
三、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仍有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表述错误。个别政府网站已发布的信息存在格式不正确、内容空白等情况。
(二)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个别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类栏目与解读类栏目更新频率低,并且未做到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个别政务新媒体仍存在长期不更新情况。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
(三)运行维护工作不规范。部分网站存在页面标签不规范、网站标识不完整或错误等问题。个别网站对互动栏目整合不到位,存在多个互动留言入口。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不规范、未按流程注销。
(四)办事服务栏目建设标准不高。个别网站“政务服务”栏目名称不规范。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在未与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各地分厅主管单位沟通的情况下,调整接入网上办事大厅的应用系统,导致原入口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影响群众办事。
四、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规范准确。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主动、及时公开政策措施。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府网站互动类栏目信息内容的审核,进一步提高留言回复质量。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端在线办事体验,推进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加强对办事指南要素的审查,做好应用系统调整的应急预案,确保内容准确、服务不间断。
(三)完善标准规范,做好精细化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要分类明确,及时调整归并,细化内容保障机制,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或更新不及时问题。动态监测网站外链,确保准确、合规。进一步优化网站页面布局,规范添加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等内容。做好所辖各类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域名使用情况的梳理和报备。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流程。
(四)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提高用户使用便利度。各地区要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时完成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进一步细化数据的地区层级规范,做好各类政府网站数据汇聚工作。要全面做好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IPv6运行情况监测,提升二、三级链接访问支持率,确保应用持续稳定运行。
(五)不断聚焦用户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鼓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结合实际,聚焦用户需求,围绕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在线办事等方面不断推出形式新、体验好的内容和产品,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用性。重点探索加强政策直达推送、政策兑现等创新应用,不断开展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办等智能化应用。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要按时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检查实现全覆盖、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相关检查情况请于6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网信办通报及第三方监测系统,对照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印发的《2021年市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一季度检查,本季度重点检查了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严重表述错误、死链、外部链接、敏感词、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政府网站部门单位60个(其中县直单位48个,乡镇12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有融媒体中心37个,市监局25个,教育局19个,浪拔湖镇18个。
全县共有政务新媒体13个,包括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视频号,所有新媒体均按照要求发布信息。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严重错误表述。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城投公司、县畜牧水产中心、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经开区、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市监局、市生环局XX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烟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XX洲镇、麻河口镇、华阁镇、浪拔湖镇、三仙湖镇、中鱼口镇、乌嘴乡等相关单位存在用词严重表述错误共202处。
(二)内容上传不规范。多数乡镇、县直单位在本单位机构栏目上传信息时存在文不对题的现象,例在规划计划栏目中上传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在政策文件栏目中上传了工作报告信息。部分信息上传时因操作员不严谨携带敏感链接,如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三仙湖镇等相关单位上传信息存在18处外部链接(问题已整改)。
(三)栏目更新不及时。规划计划栏目,相关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助力稳增长栏目,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助力调结构栏目,相关单位:县市监局;助力防止风险栏目,相关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栏目,相关单位:县科工局;政策解读栏目,相关单位:县民政局;机构设置栏目,相关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县长信箱回复不及时。存在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情况,导致信件办结时间拖延,相关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拆迁中心、XX洲镇;咨询类信件未能在24小时内快速回复,相关单位:人社局、交运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政治建设摆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特别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转载力度,提升传播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政府网站所属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执行,坚持“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时,要进行脱敏处理,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推动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对于下发各单位的监测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如有操作层面的问题或疑问,要加强对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要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抓好自查整改。
XX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XX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一季度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5日,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有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2302个,比去年同期减少2887个,检查发现问题账号35个,合格率达98.48%。
(一)持续深化协同联动机制。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调整,各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权威信息,群众了解信息渠道更为通达;持续深化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在全国“两会”、省“两会”期间,全省政务新媒体积极协同发布、转载相关内容。
(二)聚焦中心强化政民互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关注,加强政民互动,做好对社会公众政策解读。湖州市依托政务新媒体开设政务公开“政在问”栏目,聚焦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出“局长和你一起拼经济”系列内容,围绕群众关注的中考报考政策专题解读,实时在线观看量达35万余人。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提质发展。在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评价体系优化调整,突出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原创率等要求,引导政务新媒体创作更多优质内容,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传播力。
二、存在问题
(一)账号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新媒体账号进行迁移或注销后,未及时在相应管理平台更新账号信息。
(二)审核机制不完善。个别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流于形式,造成发布内容出现漏字或错别字。
(三)政民互动不通畅。个别单位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内容缺乏互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发布关,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和本单位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历史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提高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二)严把选题关,加强舆论引导。各政务新媒体在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宣传策划,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宣传工作计划,避免盲目蹭热点。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社会公众关心热议的话题要积极开展引导、疏通,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良性发展。
(三)加强原创性,提升宣传效果。政务新媒体应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原创性,结合地区特点、账号属性,创作推出多样化产品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积极开设各具特色的系列栏目。
对本次通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省政府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4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监理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监理从业行为,落实监理主体责任,提升监理履职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一季度监理项目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3年一季度,共检查监理项目47项,涉及监理企业33家,责令整改项目4个,移交查处项目1个。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监理项目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执业行为不断规范,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持续向好,综合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1.人员到岗考勤未严格执行。少数监理项目人员实名登记考勤管理落实不到位,实名登记考勤滞后,考勤频次不足。个别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
2.监理主体责任未强化落实。部分项目未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规定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存在巡视检查频次不足、范围不全面深入等问题。部分项目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开展网上核对,未现场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抽查比对。少数项目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缺失,旁站等重要环节管理浮于表面,扬尘防治失管失控。
3.监理台账资料未规范完善。部分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不完善,人员进退场计划缺失。部分项目旁站记录、巡视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记录内容通用格式化,相关资料记录相互矛盾。少数项目未按规定全员配备监理记录,上传影像资料偏少,不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检查处理
1.通报表扬。根据检查结果,决定给予张地2020-C23地块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1#-6#楼、地下车库及人防项目等6个项目监理单位及总监全市通报表扬(项目名单见附件1),记录其良好行为并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低频次检查,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2.通报警示。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发电主厂房(扩建)、主控楼、循环水泵房工程项目,总监房茂玲未到岗履职,决定给予该项目监理单位及总监全市通报警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约谈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纳入重点监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步工作
各监理企业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问题根本,强短板、补弱项、促提升,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紧抓压力传导,强化人员岗位责任落实,不断规范人员从业行为,持续提升履职水平。聚焦“零事故”目标行动,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压紧压实施工主体责任,从严从紧抓牢质量安全环保,主动履行监理上报责任,全力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城管局,市工程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3月16日-22日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城南新区抽查10个项目,五县(市)抽查10个项目,同时抽查了2个市级市政项目。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质量行为、工程管理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执法建议书1份。
(二)现场抽取原材料152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117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电工套管8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防水卷材6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PP-R管材2组、建筑排水用PVC-U管材1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砖和砌块18组,其中16组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合格率88.9%;现场抽测结构混凝土强度70个构件,其中58个构件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82.9%;抽测楼板厚度26个,其中20个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合格率76.9%;现场抽测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21个,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能认真履行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理责任,质量标化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手册贯彻不到位。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责,监理单位部分项目人员与任命文件不符、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3.部分项目进场钢筋联合验收记录无建设单位签字,个别项目设计单位变更未经总监审批。
4.个别项目基槽、基础、主体验收记录无验收结论和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5.个别项目地下室防水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监理单位已对该检验批验收认可。
6.个别项目桩基分包单位资质未报审。
7.个别项目基础分部未组织验收,已进行主体施工。
(二)工程管理资料方面
1.部分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缺少专项实施细则。
2.部分项目未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3.部分项目未提供植筋记录、植筋拉拔试验报告、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报告、天然地基动力触探报告、预制管桩抗弯试验、预拌混凝土出厂自检报告、钢筋焊接和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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