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篇)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汇编

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汇编
(41篇)
目 录
  1.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4

  2.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7

  3.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1

  4.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0

  5.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3

  6.2023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30

  7.XX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36

  8.街道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39

  9.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44

  10.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48

  11.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55

  12.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59

  13.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63

  14.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69

  15.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77

  16.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85

  17.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91

  18.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01

  19.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07

  20.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111

  21.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118

  22.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24

  23.市经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29

  24.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消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计划133

  25.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136

  26.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143

  27.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149

  28.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54

  29.县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159

  30.县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66

  3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170

  32.县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178

  33.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189

  34.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195

  35.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204

  36.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216

  37.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22

  38.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28

  39.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235

  40.镇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40

  41.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计划245

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分类分级和重点检查单位固定式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原则,严格落实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推动XX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方式

  除纳入XX市市执法检查范畴以外的所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执法频次按重点单位年度全覆盖的原则,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对乡域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执法频次为一季度一次,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进行检查,对抽取的单位全年检查一般为1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顺利实施。本执法计划仅限于乡安委办开展的年度日常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对列入执法计划中的单位开展检查前,应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并报经市应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履职尽责,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检查、谁复查”责任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加强信用监管。

  (三)严守纪律,维护法制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地位和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交通运输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3年,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效率,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稳定。

  局属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做到全年“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安全巡查)累计不少于2次,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

  三、分级分类监督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农路所等单位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

  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按照省运输中心及泉州市运输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检查道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货运、危运、水运、机动车维修、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培训等重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名称与频率;负责对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督检查;负责内河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

  (三)市交通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对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厅执法监督局级泉州市局执法支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具体确定开展监督检查数量和频率。

  (四)市农路所

  负责对群养农村公路安全养护施工、新、改、扩建施工、病危桥改造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重点、方法

  监督检查应当对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采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以市运输中心为主,局运输科配合,道路、水路(内河)经营场所的检查以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主;群养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交通执法大队为主,局规划建设科配合;群养农村公路建设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由农路所牵头,局规划建设科配合。

  明察暗访,抽查交通运输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频率。

  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企业,要督促企业将风险管理、隐患治理、信用管理等相关数据及时填报、录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对企业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核查,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综合性、专项整顿检查要发出检查通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指定专人落实整改。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计划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工作原则,结合镇安监站法定职责、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特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系统治理,着力提升依法监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行监督与执法一体化制度科学合理确定监管执法检查频率,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实现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抽查检查;对其它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管。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着力推进企业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学习领会力度,深刻把握法律法规要义,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检查中真正做到法律条款运用准确,切合实际。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企业、进入村,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迈向新水平。

  3.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重点打击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未批先建、未批先产和擅自改扩建非法违法行为以及无证矿非法开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治序和生产经营环境。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度,组织专人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同时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道路、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综合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用机械、地质灾害、中小学校、水利、供电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工作安排

  1.煤矿企业:全镇4家煤矿企业(西山坑煤矿、双叉坑煤矿、东水坑煤矿、黄土坑煤矿),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包括检查、复查时间,以下相同),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4×4×2×2=64个工作日。

  2..非煤矿山企业:全镇3家非煤企业分别为(华润田尾石灰石矿、华润冬瓜仑石灰石矿、富丰矿业高坑石灰石矿),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3×4×2×2=48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镇目前共有1家加油站(兴岩加油站)及1家燃气供应站(龙岩嘉洁燃气有限公司岩山供应点),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2×4×2×2=32个工作日。

  4.烟花爆竹企业:全镇目前共有3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3×2×1×2=12个工作日。

  5.工贸企业:全镇目前共有4家工贸企业(龙岩市众合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龙岩市德茂建材有限公司、龙岩市湖清工贸有限公司、龙岩市晶中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嘉宁贸易有限公司嘉宁煤场),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5×4×2×2=80个工作日;

  6.竹制品加工:全镇目前共有2家竹制品企业(龙岩市东晟竹业有限公司、龙岩市佳喜竹制品有限公司),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2×4×2×2=32个工作日;

  7.学校:全镇目前共有2家分别为(岩山学校、岩山中心幼儿园),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2×2×1×2=8个工作日。

  8.水利水电:岩山电力公司1家,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2×2×2=8个工作日。

  9.道路交通:辖区内公路,每年每月巡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2×2×2×2=96个工作日。

  (二)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安监站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根据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做好监管执法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每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2.监管执法人员实施监管执法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5.现场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主动商请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移送程序和标准,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7.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辖区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特殊情况,监管执法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当及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六、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监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安监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活动,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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