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推行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一、实施对象
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社区组织成员。
二、主要内容
小微权力清单
1.社区重大事务议事决策;
2.社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
3.发展党员工作;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5.征兵工作;
6.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监会印章管理;
7.特殊现金支付;
8.社区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
9.社区财产物资管理;
10.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初审;
11.临时救助资格初审;
12.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生活补贴资格初审;
13.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
14.社区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
15.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申报。
责任清单
1.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
2.社区党员管理,后备干部推荐与培养;
3.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落实与管理,困难家庭的慰问和帮扶;
4.财务开支管理;
5.卫健工作管理;
6.秸秆禁烧等环保工作监督、管理;
7.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
8.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平安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常态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
11.巡河环保督查交办等;
12.防汛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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