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组织人事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探索完善组织系统“大监督”工作格局和运行体系,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分管业务领域的管理监督,打好“大监督”组合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定组织保证,现就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监督”的重点领域、岗位及业务
结合组织人事部门职能定位、各岗位职责分工及线条分管业务,对照《重点领域重要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及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系统梳理了在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和廉洁风险点,具体表现如下:
(一)组织人事、干部管理。主要涉及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的考核,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调动,引进,考察,考核,评价,监督,后备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S-HR人力资源信息建设,人力资源配置等。
(二)人才管理、教育培训。主要涉及人才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人才引进、学生招聘,岗位确定,职称评审,技能鉴定,培训组织实施、考核考评,技术比武,入职培训等。
(三)劳动薪酬、绩效考核。主要涉及领导人员薪酬计发、审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核定、缴纳、调整,用工计划分解、运行监督管控,“三定”方案的制定实施,用工行为,劳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兑现,人工成本管理等。
(四)“访惠聚”、扶贫帮困。主要涉及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计划预算、上报、分解、使用、落实,跟踪实施管理等,工作队人员的选派、考评、管理,营业外费用支出管理等。
二、存在的管理、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普遍问题主要是:组织人事线条人员队伍流动频繁、廉洁风险意识相对淡薄,公道正派的理念树的还不牢固、制度执行尚有一定差距;存在从严管理、坚持原则不够,工作中不敢担当、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可能会存在滥用职权、用人失察、工作失职、监督不力、行为失范、缺乏敏锐性的情况;不注重学习,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工作不细不实,作风漂浮,深入基层主动服务、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等。具体的管理和廉洁风险点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一)在组织人事、干部管理监督方面。
1.国有企业“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不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或变相执行,没有把政治标准始终放在第一位,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2.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不结合实际建立干部工作“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制度存在与集团公司规定不相符的内容,擅自降低资格条件及政治标准的情况。
3.组织人事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不按照机构规格和“三定”方案、岗位设置、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存在“三超两乱”等情况。
4.选拔任用组织程序落实情况。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测评结果,不如实撰写考察材料,不如实提供人选建议,考察汇报与考察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情况。
5.干部“凡提必核”规定落实情况。不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不如实填报个人重大有关事项,不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或者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不如实报告,以及不按照规定对问题进行了解核实,造成干部选拔使用信息失真、方向走偏的情况。
6.干部监督考核与综合评价。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监督干部,存在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考核不规范,或回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情况。
7.组织研究及交流回避落实情况。干部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延迟退出现职、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未履行报批程序,未严格执行干部任职交流回避要求的情况。
8.站长提级管理与严把员工入口关落实情况。未严格执行站长提级管理规定,履行组织选拔考察及考察推荐、考核等程序走形式、不规范,新员工入职未严格审查政治品行关,人事调动、调整未严格执行相关组织审批流程的情况。
9.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情况。未对集团公司党组组织部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反馈情况进行整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二级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及“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情况。
10.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核对、查阅和归档存在丢失、散落、失密、泄密情况,档案管理员不遵守保密政策,档案借用、转递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档案原始材料遗失,“三龄两历”信息审核不严,信息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
11.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泄露重要考察信息等情况。
(二)在人才管理、教育培训方面。
12.大学生招聘、人员引进执行情况。未按岗位实际需求拟定计划,因人设岗、设定指向性明显的范围和条件,对学生资格条件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学生予以通过审查,面试环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不细,出现错审、漏审,面试环节舞弊现象的情况。
13.职称评审、技能鉴定执行情况。未按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不按规定的方式、程序、范围进行考核评审、鉴定的情况。
(三)在劳动薪酬、绩效考核方面。
14.“三定”和岗位设置管理情况。未按实际的需要设定岗位,“三定”设置没有统一的依据和标准,用工招录没有明确的招聘条件,存在违反劳动用工规定招录人员的情况。
15.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情况。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公平,考核数据没有依据,或擅自修改考核数据,数据失真,考核结果未及时对公布,结果运用导向不明确,激励鞭策作用不强的情况。
16.人工成本计划执行和管控情况。人工成本总额、进度管控不到位,超进度使用,人工成本列支不规范,人事费用率偏高的情况。
17.记录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变动情况。未及时对工资表变动的人员进行调整,工资计算错误,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费基数计算错误,工资和社会保险存档错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
(四)在“访惠聚”、扶贫帮困方面。
18.队员的选派、监督考核情况。未严格履行组织程序推荐选派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的干部品行不端、能力不强,驻村人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违反“六大纪律”的情况。
19.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扶贫项目与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扶贫项目前置手续、“四议两公开”、考察论证、可行性研究等相关项目资料缺失、未建档留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由于监督管理缺失而造成的扶贫项目未得到落实的情况。
20.扶贫资金的检查验证情况。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不到位,未定期对扶贫项目落实、资金使用进行督导、查验,造成挪用、侵占等方面的情况。
三、“大监督”防控工作的具体思路及措施
“大监督”防控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选人用人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方式抓住苗头,找准病灶,增强提醒、函询、诫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聚焦知事识人,把“常”与“细”统一起来。
1.建立干部大监督互通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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