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

多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北京、天津、吉林、安徽、湖南、广东、重庆、宁夏8省(区、市)进行了实地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地党委和政府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实地督察中发现,有关地区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智能化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对“北京市出台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法治为民驶入快车道”等8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北京市出台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法治为民驶入快车道

  北京市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制度,推动接诉即办立法,出台《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法治方式固化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法治为民水平。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突出法治为民。接诉即办立法自始至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鲜明人民立场,将“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明确接诉即办职能定位、范围边界、各方权责,坚持做到整体响应、全面接诉,充分保障诉求人权利,推行以群众评价为基础的考评制度,把为民服务从宗旨理念变成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例如,规定诉求人有提出诉求、自主选择诉求提出方式、了解和评价诉求办理情况、提出诉求不受非法干预等权利;明确“全面接诉”,不搞诉求人实名制、不搞黑名单,体现了公正文明、服务为民的价值取向。

  二是固化改革成果,强化法治保障。着眼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立法将改革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完善诉求分类处理、限时办理、协同办理、分级分类考核等全流程工作机制,确定主动治理、多元治理、数据治理等改革方向,形成从诉求接收到考核评价全过程闭环的规范体系,固化基层治理成熟经验和运行机制,以制度刚性进一步厘清权责,以“制度力量”壮大“实践力量”。

  三是加强实践探索,持续深化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围绕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实践中发现的不足,如受理边界不清、恶意和不合理诉求、基层权责不对应、社区办理压力大、央地军地协同难等,从立法层面作出规定,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劲动力。同时,接诉即办本身就是改革探索的过程,条例从“小切口”入手,对已经成熟的制度机制进行总结固化,在一些操作层面对于尚需探索的领域作出原则性规定,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留有空间。

天津市实行“优差双评”

实现执法队伍“五个有力提升”

  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力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天津市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评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努力实现执法队伍担当作为精神面貌、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业务素质能力本领、严格依法履职水平、扎实细致工作作风“五个有力提升”。

  一、坚持问题导向,创造性开展评查工作。聚焦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种痛点、难点、堵点,坚持双管齐下,实行“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同步评查,通过“示范优案”及时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实现正向引领,通过“典型差案”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实现反向鞭策,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二、坚持建章立制,建立评查工作体系。一是建立评查组织机制。成立“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案件评查工作。二是建立案例征集机制。突出重点执法领域,覆盖市区镇(街)三级,通过媒体监督、纪检问责、法治督察等渠道,实现案例征集多领域、多层级、多渠道。三是建立案例审查机制。组建线索核查和案例审查组,对线索进行多方核查,对案例进行全面审查。四是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建专家评审智库,由20余名评审专家对候选案例逐一评审打分,推荐提出建议案例。五是建立案例审批机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评查情况,逐件讨论案例。最后,由评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

  三、坚持以评促改,加强评查结果运用。一是抓好传达通报。向全市印发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业务培训等方式,对案例进行传达通报。二是抓好差案整改。明确整改部门、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三是抓好学习培训。将“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纳入各类执法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抓好总结提升。发掘“示范优案”中的创新点和闪光点,提炼总结升华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标准规则,打通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有效衔接,倒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提升。

吉林省强化法治保障

依法保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吉林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保护利用好黑土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建设为黑土地保护夯基垒台、保驾护航,努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走出了一条黑土地保护的法治之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党的领导,从构建国家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将黑土地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黑土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设立黑土地保护管理机构和黑土地质量保护监测中心,建立黑土地保护“田长制”,把保护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落实到基层组织,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专业人员科学指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业务部门专事专管、基层组织一线保护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了责任。

  二是强化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实施保护。出台《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印发《关于建立吉林省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吉林省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2021年工作计划》,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为包括黑土地在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执法司法配合,高压打击涉及黑土地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查处破坏黑土资源犯罪案件18起,扣押黑土21万余立方米,涉案价值1700余万元。开展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2020年9月以来,刑事检察机构批准逮捕17件20人,审查起诉131件141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公益诉讼检察机构立案3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6件,提起公益诉讼28件,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坚持智慧法治,提升依法保护能力。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兴媒体等技术手段,在黑土地保护上实现法治和智治融合。建立吉林省黑土地(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完善49个标准化县域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涵盖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99个、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235个。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全力提升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活动的预知预警能力。积极推行智慧普法,创新精准普法、互动普法、短视频普法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黑土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保护黑土地资源。

安徽省马鞍山市用法治力量护航“十年禁渔”

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

  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推进国家“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马鞍山江段及主要通江支流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目前,禁渔效果初显,鱼类规模和资源密度是禁渔前的1.5倍和2倍,长江刀鱼种群已恢复至禁渔前的4倍,江豚等稀有鱼种频现马鞍山江段。

  一、坚决拧紧工作责任阀。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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