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某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格局,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明确治理靶向,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坚决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查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联合惩戒、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统筹结合。统筹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信用提升行动、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效能提升、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案同向发力,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增强专项行动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
(三)坚持分工负责。按照《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分工,强化综合执法支队、信用监管、法规等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各业务条线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列入标准,确保应列尽列。
(四)坚持制度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治理长效机制、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衔接联动机制,增强监管执法和信用约束震慑力,推动构建守法诚信市场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排查案件线索
1.强化对上级交办、部门协作和舆情监测发现的重点案件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下简称“列严”)线索排查。
2.强化对抽查检查结果分析研判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列严线索。
3.强化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经营主体大数据监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梳理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未获准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列严线索。
4.强化行刑衔接,建立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跟踪台账。
5.强化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及时研判、跟踪处置。
(二)列入失信名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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