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X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筑牢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坚实基础,助力“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首善标准,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除一体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智慧便利高效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以更大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统筹推动更多助企利民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打造与首都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始终保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的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壮大
1.推动企业开办更加简便。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化措施,支持更多企业及早开业、扩大业务。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允许个体工商户自愿变更经营者,并可同步申请变更食品经营、卫生等许可证。制定支持网络经营者发展的意见,允许个体网店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线下实体经营场所。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逐步完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简化登记材料。全面实行“登记注册核准人”制度,发布登记注册标准手册,加强企业合规服务指导,提高登记注册规范性。
2.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定全市统一的全领域、全要素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清理和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要素、办理流程等内容。完善和推广告知承诺制度,强化告知承诺审批与监管衔接,完善审批、监管、信用归集和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等领域再推出30个以上告知承诺审批事项。重点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制定全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完成药店、餐饮店、便利店等40个场景改革,实现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建设“一业一证”网上申办系统,将“一业一证”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准营”。优化消费领域企业准营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事前指导和服务。
3.降低企业存续和退出成本。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制定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经办服务指引,探索允许未产生经营收入的歇业市场主体按次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推动市场主体歇业“一次办”,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公积金等5个部门办理事项“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优化企业注销审批,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登记注销“一网通办”、企业简易注销联审,信息实时推送、即时反馈,便利市场主体快速退出。
4.推动工业产品快速准入、投产上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发证、注销等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在电信、信息技术、家用电器、汽车等领域,允许符合生产、管理、信用等条件的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线上线下综合服务。
5.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完善与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长效排查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
6.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序性规定,建立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提高专业审查水平。制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提高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申报预警机制,制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系列指南,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高案件审查质量和效率。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公开。切实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制定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明确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情形和责任。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对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在XX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承诺招标方案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开展招标工作。鼓励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减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推进政府采购“一照通办”,企业无需购买数字证书(C***),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完成全流程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恢复发展,全面落实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评审优惠等政策,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服务,在不超过合同金额融资限额内实现应贷尽贷。
(二)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8.着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出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采取精简、整合、分级分类等方式优化综合检查单,根据企业“风险+信用”评级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为“一业一册”“一业一单”等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落地创造条件。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流程再造,加快建设全市统一数字监管平台,有效利用风险、信用等6项监管手段,实现“一网统管”。全面推广市场主体身份码(以下简称“企业码”),检查人员扫描“企业码”获取检查任务、填报结果、全程留痕,规范检查行为;市场主体可扫描“企业码”获取定制版合规经营手册,开展自主管理。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在全市推广餐饮、旅游、物流等31个场景综合监管改革,并对外公布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和综合监管有效衔接。
9.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制定第四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消防安全、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纳入联合抽查清单的事项全部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原则上同一事项一年只查一次。重点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动教育、民政等领域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自我查询,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推行科技监管,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1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制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最大程度压缩裁量空间。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推动各相关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法律审查,严禁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罚款,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
11.加大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操作规定。支持海淀区、通州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建设XX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健全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白名单,提高审查管理效率。提高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效率,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70日以内。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案件,支持法院提高法定范围内的酌定赔偿标准。建立专利代理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标准建设XX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州分中心和顺义分中心,X年,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达到100个以上,实现服务企业3万家以上。加快专利运营交易和转化,充分发挥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作用,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降低获取专利成本。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推动京津冀海外维权服务资源共享。
12.推进司法质效不断提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支持法院推动诉讼主体、诉讼类型、诉讼流程“网上办”全覆盖,拓展“云法庭”功能,推行诉讼费电子专用票据,实现线上申请、及时退费。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支持法院依法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提高适用案件标的额。提升异地执行质效,支持京津冀三地法院签订执行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高效办理异地财产调查、扣押、拍卖和房产腾退等事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加大仲裁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外籍仲裁员比例。积极争取申办国际性仲裁会议,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定。
13.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强化府院联动机制,重点在推进企业执行转破产、预重整、金融支持、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企业破产援助服务,出台破产援助基金筹措和高效使用管理办法,实现多元化渠道筹措,快速拨付。拓展办理破产窗口服务功能,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集中办理破产信息查询、通知政府债权人债权申报等服务。支持法院规范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程序,加强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
(三)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为企业在京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便利
14.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XX市外商投资条例,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服务包”工作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中外商协会、企业座谈,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扩大投资和新设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配套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一批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支持重点园区设立海外招商站。搭建多渠道服务体系,拓展市政府国际版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推出涉外“一件事”集成服务,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许可、人员入境、工作生活等服务事项“一网受理”;推动涉外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托12345企业服务热线,提供多语种服务,更好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问题和诉求。
15.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发挥机场“双枢纽”国际贸易空中通道作用,积极拓展欧美等地客货运航线资源,提升本市航空运输国际竞争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立完善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积极争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行标准化单证。提升国际贸易监管效率,大力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申报方式、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政策形成叠加优势。继续推广免到场查验、入库查验等灵活查验方式,提高应用比例,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EO)培育和服务力度,建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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