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编制XX区应急管理局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对全区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
(二)主要任务
1、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整治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4、进行举报核查和事故调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隐患整治等重点为抓手,以严格的执法、严厉的处罚、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经统计,截止2022年底,现有加油站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110家,工贸重点企业20家,采掘施工注册单位9家,铁路道口1家,中介服务机构5家。
(二)执法人员情况
安监科2人、综合应急科4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4人,防灾减灾科1人,合计11人。
(三)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计27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员数量(监管人员11人,250×11=2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天-104天-11天=250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367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计155个工作日)
①对全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活动:现有加油站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110家(重点抽查其中10家),工贸重点企业20家,采掘施工注册单位9家。加油站检查2次每次检查2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检查2次每次检查2人(每次每家检查1天),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工贸重点企业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采掘施工注册单位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每家企业每次检查0.5天(除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共计工作日为38×2×2×0.5+9×2×2×1+10×1×2×0.5+20×1×2×0.5+9×1×2×0.5=151个工作日。
②开展铁路道口专项检查:结合我局2022年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铁路道口全年共检查4次,每次检查由2人负责,共计1个铁路道口,每个道口每次检查0.5天,铁路道口检查需4×2×1×0.5=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计212个工作日)
①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除重点检查外100家,抽查10%,每次2人,每年检查1次,每次检查需要1天,共需安排100×0.1×2×1=20(个工作日)。
②其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需安排60个工作日。
③区政府节假日督查: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高温季节、国庆、冬季、圣诞、春节共9次,每次2天,每次6名执法人员,需安排9×2×6=108(个工作日)。
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参照2022年具体情况为24家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每次2人,每次0.5天,即24×1×2×0.5=2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155个工作日)
①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按照2022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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