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区应急管理局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年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精准执法”原则,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控风险目标,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有序落实年度执法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以下工作指标:一是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达100%;二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达100%;四是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围绕主责主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落实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夯实“三项制度”。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权力;继续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监督检查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继续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采取综合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方式,重点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行政处罚、执法案卷、执法统计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推进法制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运用好处罚案例,强化以案说法、警示曝光,提升执法社会效果。五是强化执法保障。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全系统执法比武等活动,加强镇(乡)街道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六是推动行刑衔接。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9人
    目前,我局机关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在册人数分别为14人和18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要求,X年度执法人员数量为29人(14人×80%+18人×90%≈29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7250天
    X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经测算我局X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7250天(29人×250天=725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538天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值(2020年(2730天/22人)+2021年(3015天/24人)+2022年(3048天/26人))/3×X年(29人)≈3538天,经测算X年度我局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538天。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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