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实践中经常遇到有的公司以自己没有收到货为抗辩理由,拒绝支付货款。尤其是一些金额比较小的交易,双方又在同一个城市。双方甚至连合同都没有签订,就让司机或者公司员工把货给对方送过去了。但是收货的人,又往往不是老板本人,经常是门卫、仓管或者公司的其他员工。笔者还遇到过是老板的亲戚签收了货物,后来对方又不认可的。对方收到货后在送货单上签个名,交易就完成了。这种交易模式,如果对方赖账的话就很容易出现法律风险。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供货方应当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交付了货物。但是供货方举证会有很大的难度,原因在于一线员工的流动性较强,今天签收了货物,过一段时间可能就离开了这家单位。如果供货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收货的人就是公司的员工,对方又不承认送货单上签字的人就是公司的员工,那么供货方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笔货款很有可能就要不回来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事后补救呢?
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法律规定,针对这种没签买卖合同的小额交易,为了规避对方以没有收到货为由拒付货款的法律风险,提供以下建议:
1、每次货物送达对方公司后,要求对方在送货单、入库单等交付凭据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签字的人最好是公司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因为他们的身份情况在工商档案上都有登记。如果公司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不在,可以要求收货的人盖上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章,因为这两枚印章是有备案登记的;
2、如果前面两类签收凭据都没有取得,那么可以要求货物签收的人在签字后并写上身份证号码。万一将来对方公司拒绝支付货款,供货方可以将产品签收的人和对方公司一并起诉。货物签收的人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往往会出庭出庭答辩自己是代表公司签收货物。这样也能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对方公司已经签收了货款。
3、找对方公司对账,通过对账结算确认欠款的事实。这里要注意的就是对账单一定要让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对账单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章。
4、通过电话录音取证,确认欠款金额。我们的手机(除苹果外)基本上都带有通话录音的功能。通过和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话录音,也能确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如:张总,你们公司还欠我们单位货款5万元,这个月能安排支付下吗?对方回复:现在公司资金也有点困难,下个月一定安排支付。这样的通话内容就能够证明欠款的金额。笔者建议,在起诉前这样的通话录音可以多做几次,增强证明力。
5、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确认欠款金额。甚至货到对方公司就可以拍一段视频发到对方负责人的微信上,确认货物已经交付。
6、如果签收货物的人是公司的普通员工,也可以找律师或者申请法院调取社保缴费记录来证明,收货的人就是对方公司的员工。
油多菜不坏,礼多人不怪!证据更是如此!证据和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能够最大限度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微信聊天记录取证和通话录音取证是最廉价的取证方式。只要双方还没“翻脸”,相信你一定可以取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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